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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过期百余天 沃尔玛拒决赔偿
2015-10-27 10:32:18 来源:北京晨报

张先生前日在沃尔玛五棵松店购物,买到过期百余天的防蛀防霉片,要求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索赔。超市值班经理裴女士坦承是员工疏忽导致商品过期仍在销售,不过拒绝按照消法标准赔偿。

记者注意到,张先生在沃尔玛五棵松店购买到5袋防蛀防霉片,每袋价格12.9元,保质期截至2015年7月15日,而小票显示,张先生购买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也就是说,该商品已过期百余天。张先生要求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索赔。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超市值班经理裴女士承认,问题商品的确为超市所售,是员工疏忽导致商品过期后未下架,不过消费者张先生索赔要求过高,超市会与其再协商。当天双方相谈三小时仍未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张先生称,会继续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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