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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哈尔滨:开展政务诚信建设试点工作
2020-05-28 09:31:16 来源:哈尔滨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管局

日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营商环境局)印发《哈尔滨市街道乡镇“讲诚信 亮承诺”政务诚信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街道和乡镇政务诚信建设,不断完善纵贯市、区县(市)及街道乡镇三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机制,优化营商环境。

《方案》明确试点工作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政务诚信建设的部署要求,以公开承诺、守信践诺为着力点,通过开展街道和乡镇“讲诚信 亮承诺”政务诚信建设试点,指导支持区、县(市)创新载体,丰富内容,探索街道和乡镇政务诚信建设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解决联系服务群众和企业“最后一公里”问题,提升基层政府公信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方案》明确试点范围

确定道里区、南岗区、平房区、尚志市和方正县、依兰县为试点区、县(市),在本辖区有条件的街道和乡镇开展“讲诚信 亮承诺”政务诚信建设试点。试点工作自20205月开始,至202011月底完成。

《方案》提出7方面主要任务

1.加强诚信培训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开展街道和乡镇公职人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活动,编制街道和乡镇公职人员诚信知识手册,将信用建设纳入公职人员培训和干部进修课程,积极开展信用知识竞赛等活动,提升公职人员信用意识。

2.健全政务信用记录。从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履职尽责、守信践诺等方面,依法依规建立健全街道、乡镇及公职人员政务信用记录,将履职过程中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等信息,以及因违法违规、失信违诺行为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投诉举报且核实确认未兑现政府惠民利企承诺等信息,分别纳入守信、失信记录。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在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加大政务、财务公开力度,依法公开街道和乡镇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确保就业、物业、就学、计生、养老、助残、扶贫、医保、住房、出行、停车、防火防盗、拥军优属、便民服务等公共服务和优惠政策有效落实到基层群众。

4.建立信用承诺制度。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落实情况和为百姓办实事情况作为主要内容,在依法行政、便民服务、阳光信访、廉洁纪律等方面,主动向社会作出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和服务期限等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政务和行政承诺制度。领导干部在任职之初,签订信用承诺书,记入个人政务信用记录。

5.实施失信长效治理。建立政务失信治理长效机制,重点整治以机构改革、换届或岗位职务变更、相关责任人调整为由,街道和乡镇未兑现承诺、未履行合同契约、政策落实不到位不连续等问题,解决在项目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民生保障等领域存在的“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

6.开展诚信示范创建。积极开展诚信街道、诚信乡镇和诚信农村基层组织等诚信示范创建活动,制定诚信优先优惠等激励措施,树立正面典型,弘扬诚信文化,提升基层政府形象。适时开展诚信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活动,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街道和乡镇政务诚信建设。

7.探索考核评价机制。研究探索将街道和乡镇守信践诺、失信违诺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或营商环境评价,依法依规将公职人员守信、失信情况作为干部考查、任用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依法依规取消各类荣誉评选资格,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对造成失信行为的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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