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开展打击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及银行账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报告
报告单位:曲靖市公安局反诈中心、中国移动曲靖分公司、曲靖市商业银行
报告日期:2025年5月28日
一、背景与目的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银行账户及互联网账号(如QQ、微信、支付宝等)已成为诈骗分子实施犯罪的重要工具。为有效遏制此类违法犯罪行为,曲靖市公安局反诈中心联合中国移动曲靖分公司、曲靖市商业银行,共同开展反诈宣传及联合惩戒工作,旨在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切断犯罪链条,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安全。
二、联合惩戒措施
1.公安机关(曲靖市公安局反诈中心)
对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银行账户及互联网账号的行为人,依法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信用惩戒体系。
2.通信运营商(中国移动曲靖分公司)
对惩戒对象名下的电话卡业务实施严格限制:
暂停办理新卡业务;
仅保留一张非涉案电话卡供日常使用;
其他涉案号码将依法关停或限制功能。
3.金融机构(曲靖市商业银行)
对惩戒对象实施以下金融惩戒措施:
限制非柜面资金转出;
停止支付账户业务(如快捷支付、转账等);
暂停新开银行账户。
三、宣传与教育
为增强公众防范意识,三部门联合开展反诈宣传,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普及法律知识,提醒广大群众:
妥善保管个人电话卡、银行账户及互联网账号,切勿因小利出租、出借或出售;
发现可疑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共同营造“全民反诈,你我同行”的社会氛围。
四、总结与呼吁
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曲靖市公安局反诈中心、中国移动曲靖分公司、曲靖市商业银行将持续加强协作,完善联合惩戒机制,筑牢反诈防线。同时呼吁广大市民提高警惕,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金融和通信秩序。
联合单位:
曲靖市公安局反诈中心
中国移动曲靖分公司
曲靖市商业银行
2025年5月29日